吸引力法则是一种社会心理学概念,其核心观点是思想集中在某一领域时,与该领域相关的人、事、物就会被吸引而来 。以下是关于吸引力法则的详细介绍:
起源与发展
- 早期起源:其背后的精神存在于古老的印度人信仰之中,随着印度教对通神学的影响,该概念逐渐出现在早期通神学文献中。
- 正式提出:1877年,赫莲娜·布拉瓦茨基在《揭开伊西斯的面纱》中首次提出“吸引力法则”这一专业术语 。
- 广泛传播:1906年,威廉姆·沃尔克·阿特金森在《思维波动或思维世界的吸引力法则》中介绍了该法则。2006年,朗达·拜恩的电影《秘密》及同名书籍让其风靡全球 。
原理与依据
- 同频共振:人的意念和思想是有能量的,脑电波也有频率,振动频率相同的东西会互相吸引且引起共鸣,大脑如同最强的“磁铁”,会发散出吸力,吸引与思维振动频率相同的事物 。
- 心理暗示:积极的心理暗示能让人产生自信、乐观等情绪,从而在行为上更加积极主动,增加成功的机会,进而吸引到积极的结果 。
应用
- 个人成长:可用于实现人际关系目标,如克服建立关系时的恐惧,建立更健康的人际关系;也可用于实现职业目标,如制定具体计划并付诸行动来提升职业技能或寻求晋升机会 。
- 情感关系: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,对伴侣充满信任和感激,有助于吸引到更美好的情感体验和更和谐的亲密关系。
- 财务方面:从稀缺心态转变为丰富心态,对已拥有的事物心存感激,同时积极设定并努力实现财务目标 。
争议
- 缺乏科学依据:美国哲学家卡罗尔认为“吸引力法则”全靠诡辩,其很多观点无法通过科学实验证实,存在与法则相悖的例子。
- 过度强调主观能动性:可能会导致人们过度依赖积极思维,而忽视实际行动的重要性,认为只要想着就能实现目标,从而陷入空想。